随着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,学生数量不断增加,学生开水供应量也不断加大,热水锅炉已超负荷运转,特别是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住户及其他单位的人员无偿使用开水,造成了很大浪费,影响了学生的正常饮水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节能降耗建设,借鉴兄弟院校的做法,从本学期开始,开水房实行定量供应、超量收费的划卡用水管理办法,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:开水仅限在校师生员工饮用,不得作为其他生活、生产使用。
二、计量、计费标准:
1、本着保障饮用、注重节约的原则,暂定为住宿学生每年5—9月每人每日免费定量供应一暖瓶(2.8公斤)开水,每年10月至次年4月每人每日免费定量供应两暖瓶(5.6公斤)开水。超量使用的按0.20元/瓶(2.8公斤)标准从卡中直接扣除。此定量标准只限于当日,不累加。
2、本校教职员工按1.00元/瓶(2.8公斤)收费。
3、其他单位人员用水按3.00元/瓶(2.8公斤)收费。
4、该超量用水标准将随着天津市水、电及人工费用的调整而作相应变化。
三、开放时间:早晨:6:30—8:30
中午:11:30—14:30
下午:17:30—22:30
遇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(寒暑假),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开水房设专职、兼职管理人员管理。管理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供应开水,并负责做好开水房设备的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。
五、师生员工必须凭本人在校的校园卡打开水,无卡者禁止打水。打水时要自觉遵守开水房秩序,以防拥挤烫伤。
六、师生员工须遵守公共场所卫生防疫规定。开水房内禁止随地吐痰、冲洗餐具等不卫生行为。
七、师生员工要自觉爱护供水设备。不得损坏水龙头、卡系统等公共设施。供水龙头及卡系统等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,请与开水房管理人员联系,以便得到妥善解决。
八、师生员工对开水房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时,请向开水房管理人员提出或书面反映。管理人员不准为此与师生员工争吵,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九、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25日起试行。
天津商业大学后勤管理处
2011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