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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管理处节能监管平台安全管理规定
2019-09-19 17:00   审核人:

为加强机房及办公室的安全管理,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天津市消防条例》和学校有关制度与规定,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办公室、监控室、售电室安全管理规定

(一)室内禁止吸烟。

(二)下班后必须关闭饮水机电源,禁止使用有故障的饮水机。

(三)下班后必须关闭电灯、电脑、打印机、收款机等用电设备,禁止使用有故障的用电设备。

(四)离开房间超过30分钟时,必须关闭室内空调、电暖气的电源。下班后必须关闭室内空调、电暖气的电源。禁止使用有故障的空调、电暖气。

(五)室内禁止拆改电路、私接电源。用电器线缆不能随意堆放、铺设,必须整齐有序。

(六)室内不能存放易变质的食物,剩余食物必须及时清理,室内不能存在腐败异味。

(七)室内需要定期打扫,保持环境卫生。

(八)禁止使用明火,禁止烹调食物。

(九)禁止饮酒,禁止酒后工作。

(十)下班后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。门窗损坏应尽快维修。

(十一)办公室不能住宿。

(十二)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。

(十三)禁止堵占消防通道、安全通道。灭火器必须正常运行并随时可用。

二、节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

(一)设备防护装置必须完整,并且安装到位。设备箱、柜必须关闭,必要时应上锁。

(二)设备线缆接头不能裸露,必须采取合格的绝缘措施。线缆必须捆扎整齐,强、弱电必须分开。

(三)设备维修人员必须为专业技术人员,未获得授权不能对节能设备进行直接维修。

(四)需要接地的设备接地线路必须可靠、有效。

(五)强电设备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
(六)节电设备间通道不能堵占,不能堆放杂物。

(七)设备间钥匙必须专人保管,并记录使用台帐。

三、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

(一)设备维修人员必须为专业技术人员,仅包括设备提供商的维保人员和获得授权的校内维修人员。

(二)电缆损坏需要整条更换。

(三)接线端子必须安置到位并拧紧,不能松动,不能虚接。

(四)设备防护板必须安装到位,不能遗漏。设备箱、柜门必须关闭,必要时上锁。

(五)设备箱、柜内不能遗留废弃物,设备间不能遗留杂物。

(六)禁止维修时吸烟,禁止酒后维修。

(七)维修后必须整理线缆。

(八)设备维修行为不能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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