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后勤处网站管理,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畅通,充分发挥网络作用,促进后勤管理处信息交流与共享,提升后勤服务和水平,参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后勤管理处网站的建设原则是“统一建设、分工维护、加强宣传、提升服务”。
第二条 后勤管理处网站及所属栏目建设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相关政策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保障分工,具体负责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维护和日常管理。办公室负责协调单位门户网站的规划、建设及维护工作。办公室负责提供后勤概况、机构设置、规章制度、联系方式等内容;监管科负责质量监管、在线留言、意见反馈等版面的维护。
第四条 各部门应当明确专人,负责信息动态内容的收集、整理,并联系办公室。
第五条 从事网站及所属栏目内容维护、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,并应当接受部门组织的工作培训。
第三章 网页内容和形式
第六条 网站及所属栏目发布、转载新闻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
第七条 网站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,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、暴力和色情等内容。
第八条 上网内容以新闻动态、成果介绍和重大项目信息等为主,包括各部门提供的重大活动、项目进展、成果介绍、文化生活等相关信息。
第九条 网站的在线留言、意见反馈等栏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处理,做到每日查看,对提出的问题要在5日内回复。
第十条 应当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,并及时更新上网内容。
第四章 上网信息的报送
第十一条 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之后,相关部门应及时报道文字、图片信息,由办公室核改后,及时上网发布。
第十二条 实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。发布信息根据所属栏目,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(见附件),由责任部门的部门负责人、主管处长、处长审核批准后发布。
第十三条 各部门信息员,应至少在每周周五前报送一次本部门信息动态内容。
第五章 网站运行维护和安全
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提高网站安全意识,落实各项安全制度。
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,做好分管栏目信息安全临控,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和上报,确保信息安全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2017年5月19日